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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司成立星光裕华智慧城市设计院的决定 |
| 时间:2026-07-07 12:13:46 点击: 次 |
公司各部门: 为结合公司长期发展策略,顺应行业发展趋势,完善公司规划、设计、施工、运维全产业链服务能力,经公司研究决定,现就设立星光裕华智慧城市设计院事宜作出如下决定: 一、设计院包含星光裕华光电公司下属部门:设计规划中心、招采中心、预结算中心、行政招投标管理中心、项目开发中心、工程施工中心、外联中心。以上各中心全体员工组成设计院。在设计院进行项目规划设计实施及招投标过程中。由院领导统筹协调各中心,部门人员打破各中心的管理,统一调度相关人员去参加该项目中的工作,组成项目工作组,由该项目临时指定负责人任项目组长,由其统一调度安排不同岗位员工去完成项目任务。 二、设计院领导班子如下: 院长:韩天飞 常务副院长:韩晴 副院长:温涛 副院长:赵东昕 副院长:韩吉林 副院长:曹子华 设计院首席总设计师:韩天鸿 三、运营管理相关要求:全院实行院长统一领导,班子成员分工负责,各中心协同联动的管理模式,所有中心人员纳入设计院统一管理调度,原有部门编制保留,项目开展时服从设计院整体工作安排,听从项目组长指挥。 所有项目实行院领导统筹+项目组长专项管控双线机制,项目启动后,由院班子商议确定组长,该组长可跨中心抽调人员组建专项项目小组,各中心须无条件配合人员调配工作,不得推诿拖延。 设计院全体管理人员及各中心员工须树立一体化协同意识,围绕公司核心业务,打通规划、设计、招投标、采购、预算、施工全链条,团结凝聚,充分发挥一体化运营优势,提升公司整体项目承接能力。 四、生效说明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,星光裕华智慧城市设计院即刻组建运行,院内各中心按照上述分工及管理要求开展各项工作。
北京星光裕华智慧城市设计院 2026年07月0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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